高新检察院控诉裴某某开设赌场罪 发布日期:2021-12-15 5362

        2018年7月至2020年11月,被告人赖某,以其实际控制的xx有限公司等企业作掩护,伙同被告人裴某、岳某、黄某等人先后利用互联网、使用电脑、手机,登陆qq、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为“500彩票”、“凤凰彩票”“牛彩”“百家棋牌”及“威尼斯人”等数百个境内外赌博网站,制作进入赌博网站页面的'跳转链接",并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进行投放、宣传,帮助赌博网站发展会员,被告赖某、裴某等人发展的会员在赌博网站上注册登记、投入资金、下注赌博。赖某、裴某等人通过为赌博网站实施投放广告、发展会员等服务,非法获取了巨额服务费。2020年11月6日,公安机关在XX抓获赖某,2021年1月20 日,公安机关在xx抓获裴某,2021年8月,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其公诉,被告人赖某、裴某明知是赌博网站、而组织多人为其提供投放广告、发展会员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情节严重,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的判决结果为被告人赖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裴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该案我所作为裴某的代理人,结合案件证据,主要从被告人裴某的主业是从事二手车买卖、场地租赁及车辆过户等业务,在xx公司仅仅是从事兼职行政工作,并非xxx公司“二老板”、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违法所得金额等方面进行辩护,最终,法院结合被告人裴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层级、作用、非法获利及认赃等情况、采纳了辩护人部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裴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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