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与合规 作者:李万保 发布日期:2022-12-01 3944

《“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指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中小企业在保市场主体、稳定增长、扩大就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宏观层面,国家对广大中小企业的褒扬、肯定和鼓励是不言而喻的;但具体到微观层面,每一个中小企业均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生存、发展问题。因而抛开生存与发展问题,空谈合规,无异于天方夜谭,缺乏合理性和理论根基。生存、发展与合规在中小企业的生命线中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

一、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与合规的关系

广大中小企业主普遍关心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极少数中小企业主会关注合规问题。重视合规问题的企业主,往往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历了不合规所产生的损失和严重后果,受过伤、吃过痛,有过惨痛的教训。因此,过往经历中不合规的惨痛经验成为了这些中小企业主追求企业合规的外部压力和动力,但是内在的原生驱动力似乎并不足。

然而,不合规的风险和后果频频发生,意味着合规与生存、发展本就是相互依存不可或缺的关系。生存、发展既是合规存在的基础,又是合规追求的目标;合规能够更好、更长远地为生存与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如何让广大中小企业主深刻认识到合规的重要性,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永久且重大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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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缺乏合规管理对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产生的影响

企业主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人物,影响并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日常管理、企业文化等几乎全部因素。企业主是否重视合规能够从根本上影响和决定一个企业的合规程度。

司法实践中,经常有企业主因为自己或员工某一个口头承诺、一次不经意的盖章失误、一个“无所谓的”签字导致企业陷入困境,自己倾家荡产。如此数十年基业因经营中一个简单的不合规行为而毁于一旦的事件时有发生,屡见不鲜。这些企业主往往悔不当初,却又无所适从。在缺乏企业合规机制的情况下,无法避免损失,亦或者在不合规的深渊愈陷愈深、恶性循环,最终企业倒闭、企业主及高级管理人员锒铛入狱。

究其根本原因,这类企业主曾经在生意场中能赚到盆满钵满,基于运气和胆魄的成分更大。盈利让企业主充满了自信,却也因此盲目自信。他们开始忽视法律法规、忽视市场发展规律,觉得自己能够掌控万物,对市场经济中的各类合规风险因素视而不见,事事决策一言堂,听不进不同意见。企业的经营者既没有风险防控和合规意识,又存在乱承诺、乱签字、乱盖章、乱投资的不合规行为,必然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重重困难和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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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应当遵循的合规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到二〇三五年,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党的二十大为广大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广大中小企业主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厚土壤,如何在企业生存、发展的过程中努力寻求企业的合规建设成为新时代给予企业主的必修课。这就要求广大中小企业主:

1.要尊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二十大报告已经向全世界宣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企业主,在改革开放初期靠“胆子大”闯天下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企业家的企业主也不是好企业主。

广大中小企业主唯有真正树立起尊法、崇法,树立起对法律的真正信仰和敬畏,才能从内心深处体会到规则意识;才能从思想上去用规则治理企业,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努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而不是短视的逐利者。

企业合规并不是难事,只要作为企业领军人物的企业主能够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规则,依法依规治理企业,那么企业的经营就一定会有章法,管理就会规范,事事按规矩来,就不至于出大乱子,企业的经营风险就能够可控,企业才能走的稳,做到行稳致远。

2.要学法

学法是守法和用法的前提。作为企业主,应该努力去学习现代企业制度的规则。只有弄懂了规则,才知道如何依规则治理企业。在规则中经营企业,能够有效避免无知者无畏的现象再次出现,进而防止跌大跟头。

那么,学什么?怎么学?

笔者认为,首先应学《民法典》。《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广大中小企业主学懂、弄懂《民法典》,才能做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才能为企业的商业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企业主应当认真学学《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等。关于企业类的法律有很多,不要求广大企业主能够在法律上有多深的造诣,但是企业主应该对公司、企业有个基本的概念、基本的法律常识。企业主常常将“开公司、当老板”挂在嘴边、放在心中,却鲜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公司、什么是合伙企业、什么是有限责任、什么是法定代表人。因此,企业主应当认认真真学学关于企业的基本法律常识,为企业的合规治理打下基础和前提。

再次,企业主应当踏实研究学习自己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私人企业,中国企业的最大特点就是人和,这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社会观、道德观是高度契合的。雷士照明、当当网、国美电器、真功夫等等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均有关于公司控制权之争的相关纠纷,人和被打破且打得不可开交,最终给企业带来重击,这些典型案例应当引以为戒。

因此,企业主非常有必要踏踏实实地研究自己公司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在公司治理层面,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是企业的宪法,在企业依法决策过程中拥有最高效力。现实情况往往是,企业主根本就没看过自己公司的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甚至不知道是哪里复制过来的版本,等到出了事才发现无规则可依,或规则存在漏洞,使企业陷入困境,追悔莫及、悔不当初。

3.要守法

法治社会的最大特征就是规则。找门路、托关系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进入到了法治社会,事事有法、事事依法、事事用法,企业主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

做一个守法公民,是做好企业主的最基本前提。《公司法》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有着相应的强制性要求。因此,企业主只有先做到成为一个良好的守法公民,才有资格去担任公司的董监高,才能依法去经营和管理企业。如果连企业的董监高都不能正常担任,那么企业失控的潜在风险是巨大的。

很多时候,企业主都已经把自己的企业当成了第二个家,甚至是自己的孩子或者家人。中国人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企业这个家亦然如此。企业主唯有做到自身守法、企业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才能确保自己和企业的安全。

《民法典》规定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及公序良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都是对企业主和企业从事民事活动和商业活动的最基本要求。其中的合同编更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最基本约束。一定程度上,合同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同依据就是司法审判中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责任的最高标准。

所以,作为企业主,还敢随便承诺、随便签字、随便盖章吗?企业主的民事行为能够直接产生法律效力,能够直接影响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守法经营是最好的选择。

4.要用法

尊法、学法、守法,是为了更好地用法,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法律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好武器。

经常有企业主抱怨,合同签订了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了执行不了、走法律程序解决不了问题等等。笔者就会反问他:那你认为不依靠法律,用什么方法能够解决问题?企业主往往无言以对。

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法律当然不是万能钥匙,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是企业的最可靠保障,唯有法律能够固根本、稳预期。

成本永远是企业主作为理性人最优先考虑的因素之一,因此企业主往往会觉得自己最聪明,自己对企业和经营活动的掌控力最强,不需要咨询律师,也不需要法律顾问,有什么事找找人打个电话都能搞定,但是实践中却往往事与愿违。

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论是在谈判、调解过程中,还是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尊事实、合规矩永远是绕不开的原则。

企业主如何用法,那就要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设置合规部门。中小企业并非一定要设立企业内部的法务部,也可以聘请外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建立最基本的合规屏障。法律顾问不是“顾得上就问,顾不上就不问”,而是要贯穿到决策、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此外,还应该在制度建设中将合规作为最基本的制度要求,并且落实到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细节,建立起浓厚的合规文化,努力使企业经营的点点滴滴都能够在合规化的要求下进行,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生存与发展是广大中小企业永恒的主题,而合规恰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保障。中小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常常会遇到外部经营环境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的双重困境。内外部风险最有效的解决机制是企业要有专门的预警、防控和解决风险问题的机构,即企业的合规部门。企业的合规部门不仅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和治理部门,还可以更广泛的理解为企业合规管理和利润创造部门。如果企业的合规部门足够专业,当外部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场自动调节机制产生风险时,合规部门可以做到事前预警、事中调整和事后评估,降低风险,同时还能够创造价值,成为企业的创收部门。

企业的合规部门能够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合规协同工作,在企业内部形成风险隔离墙,当企业内部员工、部门发生操作错误等风险时,能够有效的保护企业自身以及股东、员工和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广大中小企业应当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文化上高度重视合规的重要性,将合规融入到企业发展的每一环节中,以确保企业能够在经济浪潮中平稳、可持续地发展下去。

希望每一个企业主都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弘扬企业家精神,共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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