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阳光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美食探店博主,称得上一个小网红。每次探店他都以能为门店做宣传为由要求免单大部分老板都积极配合了。
这天,陈阳光来到了一家人均消费几百起步的百年老店探寻美食。他抱着自以为会“免单”的想法毫无忌惮地点菜,好好地“奢侈”了一次,在饭店整整拍摄了一下午。
吃饱喝足后,陈阳光来到前台商量“免单”的事。
老板:先生您本次共计消费2888元。
陈阳光:是这样的,我是抖音上一个很有名的美食探店博主。今天我到你们店吃饭,也算是给你们打了广告,你看要不就给我免单了吧。
老板:先生不好意思,我们店没有这种规矩。
陈阳光:不就是一顿饭钱吗?到时候我的视频要是火了,你们赚的钱可比这一顿饭多得多了。
老板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也表示没有这种先例,不会免单的。
陈阳光:你知道我接一条广告要多少钱吗?就你这饭钱还不够一个零头,我没叫你们给钱就算不错了。
话音刚落,陈阳光就飞快地跑出店,正当他得意忘形时,却发现自己忘了拿拍摄设备。
经过一番思想挣扎,最终还是决定回去拿设备,但老板却不愿意归还。
陈阳光:你们不能扣留我的东西,这是违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老板:你吃霸王餐还有理了?反正我们已经报警了,你好自为之吧。
元小绪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吃霸王餐的行为即为逃单。该行为轻则触犯民事责任,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如果遇到客人逃单的情况,可以直接报警追究其责任。遇到吃霸王餐,可采取下列措施:
1、好言相劝。如果对方不是专业找茬吃霸王餐,只是因为卫生,口味等问题心生不快而不想付钱,可以先和对方讲道理,可以采取打折,重新上菜等问题来解决。
2、根据能力大小聘请保安人员,对于涉及高金额的恶意拒绝买单行为,请保安部协助,至少可以先拦住吃霸王餐的人。
3、待保安稳住吃霸王餐的人后,报警请民警过来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