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初心,元绪律所举行红色教育活动!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21-12-24 3196

1223日上午,元绪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到内江市范长江纪念馆参观,领会学习范长江精神,筑牢新时代社会主义法律信仰,坚定为中国法治事业进步而奋斗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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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过程中,律师们深入了解了范长江坚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准则,为新中国和党的新闻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事迹。深入学习了范长江将个人理想与时代、社会的需求相结合的精神品格。这样的精神在今天,对于律师来说也有着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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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和律师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人民为根本,为民执业,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恪守职业准则,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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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由元绪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谢佳佐带队,内江办公机构负责人陪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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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长江(1909年10月16日-1970年10月23日),男,原名希天,出生于四川省内江市农村。范长江青少年时代就追求革命、追求进步,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著名新闻记者,是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出色的领导者,是新中国新闻事业的开拓者,在中国现代新闻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曾先后担任新华社总编辑、新闻总署副署长、人民日报社社长等职务。

1935年,我国处于民族危亡的年代,26岁的范长江以天津大公报特约通讯员的身份,到贫穷落后的大西北采访,他看到了当地人民的苦难,也看到了中国的希望。他以极大的爱国主义热情,连续发表了反映当地人民备受煎熬压迫、各界抗日激情高涨以及工农红军坚持战斗的通讯,引起国人的关注。范长江也因此一举成名。后来他又为我国的新闻事业奋斗几十年,一直到1970年逝世。

他的通讯作品,以其特有的风格和深远的影响,为我国新闻通讯写作提供了新经验与新样本,在我国新闻史上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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