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小绪普法 | 孙子女可以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21-12-09 1370


陈大爷的大儿子早年因病去世, 小女儿远嫁他乡一直音讯全无,只剩下孙子陈阳光留在他身边。儿媳虽然改嫁了,但还是尽心尽力地照顾他。

 

直到陈大爷去世后,这位一直没有音讯的姑姑竟突然出现,欲争夺陈大爷留下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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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光母亲你这些年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分财产倒是比谁都积极。

 

姑姑你一个外人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教我?哥哥英年早逝,我就是这家里唯一的继承人。

 

陈阳光母亲唯一的继承人?你把陈阳光放哪儿了?

 

姑姑我还没听说过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陈阳光母亲就纳闷了?她从来没关心过这个家,凭什么财产全部由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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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小绪来告诉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般情况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首先,遗产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身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在没有上述法定继承人时,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身故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因此,身故人的孙子、孙女,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在正常情况下,孙子、孙女没有权利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但是,在一种特殊情况下,爷爷的遗产可以由孙子继承,那就是爸爸先于爷爷死亡的,继承法规定可以由爸爸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孙子代位继承。本文的陈阳光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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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适用代位继承的,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有多少,也只是代替自己的父亲或母亲行使继承权,所有的代位继承人来共同分配自己父亲或母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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