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小绪普法 | 妻子被家暴了,法院却驳回了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21-10-31 787


陈圆圆是娱乐圈的当红小花,却在事业上升期嫁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男歌手。


大家都觉得那男歌手配不上她,所以他们的婚姻一直都饱受争议。

 

直到两人合体上了一次综艺,众人纷纷被男歌手的表现以及二人的甜蜜互动“圈粉”了,直呼羡慕。

 

至此以后,男歌手成为在大众眼里“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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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深夜,陈圆圆在微博上发文控诉男歌手这些年的种种“罪行”,并表示二人早已分居了。

 

此外,还配上了几张身体上带有淤青、伤疤的照片,作为男歌手家暴她的证据。

 

这篇长文宛若重磅炸弹,在微博中炸了!

 

大家怎么也想不到男歌手会是这种人,舆论纷纷倒向了陈圆圆这边,而男歌手却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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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舆论的支持下,陈圆圆决定起诉男歌手,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要求男歌手支付巨额人身损害赔偿金。

 

当法院判决结果出来时,所有人都懵了。

 

法院只支持了陈圆圆的离婚请求,却没有支持其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请求。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男歌手并没有家暴?这一切都是炒作?

 

正当吃瓜群众都陷入了困惑之时,男歌手对陈圆圆之前提出的种种问题做出了回应。

 

其中,还晒出疑似陈圆圆“私生活混乱”、“出轨”等照片。

 

广大网友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应该相信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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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小绪提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就要求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必须是无过错的,如果本人有过错,就丧失了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双方均有过错,离婚时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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