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小绪普法 | 离婚冷静期那些事儿......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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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光和小花才认识三个月
便迅速闪婚了
婚后感情也在逐渐升温
但半年后
二人却从无话不谈变成了无话可说
经过一番交谈
决定“和平分手”——离婚
民政局工作人员:好了,你们拿好这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30天冷静期限届满后,你们就可以来拿离婚证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此期间,陈阳光突然不想离婚了,于是偷偷地去民政局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小花知道后与他大吵大闹了一番,并表明了离婚的坚决态度。
万般无奈下,陈阳光只好去民政局重新提交申请,继续等待30天。
就在第29天时,感性的小花却又突然不想离婚了,她也偷偷去民政局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陈阳光虽然感到极度无语,却还是继续和小花生活了一段时间。
但两人终究回不到过去了,不到两个月就又跑到民政局提交申请离婚登记了。
由于双方都比较忙,竟然把“离婚”这事给忘了!
三个月后二人才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民政局工作人员:你们来晚了!申请离婚登记30天届满后,30天内要来主动申请离婚证,要不然就视为撤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陈阳光强忍着怒火走出了民政局。
陈阳光:哎,这个婚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离完啊!
元小绪提示:
在如今这个交往频繁、 快节奏的时代里,一切都在加速,连婚姻也不例外,所以“闪婚”出现了,但由于彼此了解不够,闪婚确实有可能留下婚姻关系不稳定、离婚率相对提高等后患。虽不能武断地评判闪婚是好是坏,但也劝大家选择闪婚时一定要头脑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