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阳光没有买到高铁票
只好坐客运汽车回家
陈阳光正提着一个
已经刨开的榴莲准备上车
却被司机给拦住了
司机:不准带榴莲上车!
陈阳光:凭什么?你是歧视吃榴莲的人吗?你不让我上车,这是违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司机:我不是不让你上车,我是不让你手里的榴莲上车。
陈阳光硬要上车,司机正准备把他拖出来。
其他乘客就已经开始对陈阳光指指点点了,有的甚至开始怒骂他。
这可把陈阳光给吓坏了。
他急忙带着榴莲下车,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榴莲吃了个精光。
陈阳光:这下总可以上去了吧?
众人无奈,只好作罢。
司机正在车的前方清点人数,就听到了一声尖叫“有蛇!”
原来是坐在陈阳光旁边的一个女士,发现他手腕上冒出来一个蛇头,直接吓得半死。
司机赶紧上前,想要把蛇给扔出去。
陈阳光:大家不用惊慌,这是我的宠物蛇,很温顺的,不会咬人,也没毒!
司机:汽车上不准携带动物,你这人居然混过了安检?
陈阳光:那我把他放在行李箱总行了吧?就当是我的行李了。
司机:那也不行,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七条: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第八百一十八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司机:你说你这个蛇没有危险,可有什么证明?没有的话,那就是属于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所以你得去办理托运,或者连人带蛇一起下车,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
其他乘客反对的声音也越来越大,陈阳光只好灰溜溜地下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