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阳光的父母
给他寄来了一只土鸡
不善厨艺的他
便约上三五朋友
到附近的川菜馆子“吃鸡”
仅需支付一笔食材加工费
就能吃到让大厨级别的美食
何乐而不为?
服务员笑着问道:“那么您是想拿这个鸡做些什么菜呢?” “那就一半拿来做你们的招牌菜口水鸡,一半拿来做辣子鸡吧。” “好的好的,您还需要点些其他的菜吗?” “那就再来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陈阳光在菜单上比划了几下。 服务员正准备离开餐桌,陈阳光突然叫住了他:“对了,你们会不会把我的鸡给换了吧,我不是很放心。我可以到后厨去看一看吗?" 服务员却一再推辞。 气急败坏的陈阳光直接找到了店长,才如愿以偿地来到了后厨,但只能隔着玻璃观察。 此时的陈阳光还是不太放心,便想直接走进后厨。 店长赶忙拦下了他,“先生,为了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后厨是不能随便进的。”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九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陈阳光回到桌上才发现忘了点汤,便要求店长把辣子鸡换成鸡汤。 店长则表示,辣子鸡已经做到一半了,如果要中途变更要求,得赔偿他们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条: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陈阳光才就此作罢。 等了大半天,口水鸡和辣子鸡终于上来了! 突然,陈阳光发现辣子鸡里有一只蟑螂! 于是,他怒斥了一顿店长,并把蟑螂甩在了店长面前质问道:“说吧,怎么处理?” 店长见状,不停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先生,让你有不愉快的就餐体验,我们愿意为您免去这单的费用,您看怎么样?” 陈阳光却不屈不挠:“不仅要免单,你最好把这个厨师开除吧,要不然还得祸害其他顾客。” 店长面露难色,这个大厨可是自己费了不少劲请来的,要是开除了,这生意可能就没法做了。 陈阳光看店长一副不愿意的样子,他当场摔烂了一个杯子,继续嚷道:“如果你们不把厨师开除了,我就天天来这闹!” 店长看到此情此景 害怕得不行... 毕竟是自己理亏在先 这下该怎么办啊? 真的要开除厨师吗? 可是大家都是冲着这个厨师 才来店里吃饭的啊 生意怎么办啊? 店长立刻满了一身冷汗 ...... 元小绪来告诉你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权干涉承揽人的员工去留。 如若定作人一直闹事并影响店内营业,店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