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北司法所提供法律服务一个月总结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12-04-12 553

一二年三月一日,本所根据金牛区司法局的统一工作部署,被指派为金牛区人民北路街道辖区内的六个社区和两个公安派出所(即金仙桥社区、马家花园社区、新村河边街社区、城隍庙社区、花牌坊社区、西体路社区及人民北路派出所、北巷子派出所)提供法律服务。其后本所指派8名律师正式进驻上述六个社区和两个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服务至今已一月有逾,本所通过这一个月的服务也积累了为社区服务的经验,现做出以下总结汇报: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多与各部门联系沟通,以便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自从金牛区司法局指派我所作为人民北路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服务机构后,我所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召开了专门的全所律师工作会议。会上宣讲了金牛区政府此次通过招标形式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背景,并重点传达了金牛区司法局对法律服务机构指派律师履行职责的严格要求。我所律师知晓此事后,认为是一次律师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良好契机,都积极响应、踊跃自荐要求参加社区和派出所法律服务工作,最后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并由我所主任指派了8名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的律师作为此次进驻人北街道六个社区和两个公安派出所的常驻律师。同时,在此次会议上,我所对该8名律师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部署,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实行责任到人。为了更好的提供服务,本所除按照司法局要求做好详细的工作日志外,还要求各律师必须每日向所汇报工作情况,做好工作总结,并且每月开展工作总结会议,在会上对于常见法律咨询问题展开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同时这一个多月以来,我所律师共计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62次,调解矛盾纠纷20起,其中各项法律服务包括:公民与公民之间纠纷15起,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5起,婚姻家庭纠纷6件,邻里纠纷1件,合同纠纷1件,赔偿纠纷3件,劳动纠纷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其他纠纷6件。同时协助各社区宣传北改政策,帮助社区居民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均收到良好地效果。

二、热情解答咨询,向社区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我所8名律师正式上岗开展工作后,即遇到大量的居民到社区咨询法律及政策问题。通过几位律师在社区和派出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期间的信息反馈来看,社区居民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补偿、房产买卖、财产继承、离婚、抚恤金追讨、房屋租赁、人身损害赔偿、物业纠纷等问题上。这些问题的法律关系都并不复杂,但却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与民生息息相关,并且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虽然比较简单但恰恰是群众最缺乏的。我所律师在热情解答社区居民所提的各种法律及政策问题时,并不仅仅局限于就问题论问题,而是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将他们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延展开来,在谈话聊天中向他们普及一些其他基本的法律知识。这种工作方式在答疑解惑的同时对普法也是一次有益的尝试,获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例如,我所常驻城隍庙社区的刘忠祥律师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期间,遇到社区居民王婆婆前来咨询抚恤金问题:王婆婆的老伴去世后,根据国家政策其老伴的单位应当向其发放抚恤金,但是该单位却找出种种理由拒绝发放,她不知道抚恤金的具体政策,也不知道该如何追讨。刘律师了解基本案情后耐心的向王婆婆详细讲解了抚恤金的性质以及我国关于事业单位职工病故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发放主体和发放对象,以及发放单位拒不发放时的救济渠道。通过刘律师通俗易懂的讲解,王婆婆明白了抚恤金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解答完王婆婆的咨询后,刘律师与王婆婆的攀谈中获悉她之前并不知道社区有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刘律师抓住机会,向她宣讲了律师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是金牛区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王婆婆表示这种服务非常好,她说她小区的有很多老人也遇了类似的问题,她回去要向她小区里的邻居介绍社区的这项服务。

三、参与纠纷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精神,以及金牛区司法局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在调解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我所律师进驻社区后,积极参与社区居民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这些矛盾纠纷主要涉及房屋模拟拆迁协议的签订、民事赔偿纠纷、社区居民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纠纷等。在这些矛盾纠纷中,通过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以及我所律师的通力配合,互相协助,矛盾得到了卓有成效的化解。例如,城隍庙社区有一户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但其4位儿女因为房屋继承权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房屋拆迁协议迟迟不能签订。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做了很多工作,由于房屋继承人都有工作,平时上班时间没有办法开展调解工作,一直没有进展。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我所喻金星律师利用周六和周日两天休息时间,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将4位继承人约在一起,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对北改利民政策的宣传以及喻律师对继承法知识的讲解,终于做通了这4位继承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房屋拆迁协议。

四、其后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通过这一月以来我所律师在解答咨询和参与调解纠纷的过程所遇到的各种情况来看,发现工作法律服务工作还有很多值得总结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法律服务宣传工作做的不够,社区尚有很多居民并不知道社区有此项利民服务;在工作方式上,主动性尚不足,律师不能等着居民来咨询,应该主动采取更多的办法和途径了解和帮助那些在法律问题上有困惑的社区居民。这些问题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和改进。

我所针对服务人北街道的律师,专门召开了月工作会议,会上通过这8位律师对这一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和个人总结,在肯定上月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除了继续推进以上工作外,我所要求各位律师转变工作方式,积极配合各单位主动开展工作,将逐步推进以下工作:

1、在为社区居民进行调解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与各社区、派出所的沟通,为各社区、派出所提供主动服务。我所律师将与各单位配合,设立一套完整的法律风险危机应急程序,向相关部门岗位提供关于危机预防、危机应对、危机预警、报告程序等具体方案手册,以保证应急措施合法合规,维护客户单位的利益和信誉。

2、针对社区调解工作及社区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调解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就相关法律风险进行培训、宣传。我所现已主动了解了各社区及派出所的培训需求及社区群众法律培训需求,制定了合理的培训计划,对社区调解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帮助社区掌握各种调解文书的使用和制作。认真落实培训计划,狠抓培训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培训效果。

3、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总结在基层调解工作中的经验,积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以促进基层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服务律师的服务意识与内部团队沟通合作意识,在服务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总结各类型的突出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经验,对于涉及社会稳定或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全所召开专家论证会,形成专家意见以指导具体工作开展。

本所将一如既往的为各单位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系,详细了解各单位的法律服务需求,以便能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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