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市司法局、市律协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教育专项评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12-04-25 602

2012424下午在我所会议室召开了全所律师大会,集中学习了成都市司法局 成都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教育专项评查活动方案》的通知,除了开庭的4位律师外,其余律师全部到会参加。

会议由胡海玲主任主持,首先,胡主任宣读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教育专项评查活动方案》的通知:近年来,全市律师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成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仍有极少数执业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无视执业纪律,部分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全市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执业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法律服务水平,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净化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市局和市律协决定于20124月至9月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教育专项评查活动。专项活动内容: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中有关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行为规范方面的规定,对照检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检查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随后,谢佳佐主任要求在5月上旬再一次召开全所律师大会,集中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各律师于520上交书面自查总结。

 谢主任最后也要求胡海玲主任要认真对待此次专项评查活动,要对照相关规定,剖析、排查我所内部管理和律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所要要查找在管理上是否存在“散、乱、差”的情况,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对于受到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是否执行和整改等。执业律师要重点查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等。在自查过程中,对敬业、勤业和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实习管理规定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应大力表彰,树立榜样;对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的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应分别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提出整改意见,其中情节严重、达到立案标准的,应上报市律协和市局律工处调查处理。对评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及事务所自身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应采取措施,自我整改,建立健全自律性规章及有关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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