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聘请元绪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12-07-20 543

2012627,经过一段时间严格的考察、筛选,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王七章与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元律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以下简称元绪北京所)签约代表人谢佳佐律师签署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元绪北京所正式被聘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川京办)的常年法律顾问。

元绪北京所将秉承精诚为元,笃行成绪的建所精神,充分发挥元绪总所与分所的优势,整合元绪律师的业务专长,为川京办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川京办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四川省人民政府及四川人民的良好形象尽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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