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主任胡海玲律师荣获”四川省优秀女律师”称号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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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7日,省律协“2010—2012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及“四川省优秀女律师”表彰大会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优秀青年律师和优秀女律师代表及女工委委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省律协彭健副会长主持,省司法厅陈昌斌副厅长、省律协刘守民会长及樊斌监事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院长厅级巡视员夏焕良、律公处夏磊处长出席会议。会上,省律协王中平副会长对此次优秀律师的评审结果进行了说明,蒋玉春秘书长宣读表彰决定,参会领导为当选的96名优秀青年律师和50名优秀女律师代表颁奖。我所执行主任胡海玲律师在全省女律师中脱颖而出,荣获此殊誉。
我所执行主任胡海玲律师执业十二年以来,始终用正直、诚信赢得客户,用服务和专业赢得市场,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当事人奉献了高水平的法律服务,作为一名律师,她刚强、自信;作为一名女性,她自尊、自爱、自强,在办案的时候,她雷厉风行,有礼有节,但又不失严谨、细致;她始终秉承“受君托、忠君事;言必行、行必果”的准则,以智慧和双手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深得客户肯定与信赖。其后,参会律师还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