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3月17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法制处执法监督科郑雅丽科长、李道政副科长、温礼洪警官一行到元绪律师事务所考察,为成都市公安局选择执法监督点。元绪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佳佐、党支部书记王和平、办公室主任游炯以及龙飞、胡国银、陈厚胜、何华修律师参加了座谈会。
郑科长首先说明了此行的目的:希望在我市的律师事务所中挑选2-3家比较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成为市公安局的执法监督点。郑科长说,公安做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顾名思义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打击犯罪、杜绝犯罪案件上升的一个组织构成。就目前我国的法治现状而言,已经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却不尽如人意。在一些地方公安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设立了执法监督点,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哪些不规范等问题,就可以通过执法监督点给我们公安机关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公正执法的行为准则落到实处。
谢佳佐主任介绍了元绪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后说,目前公安机关的人员素质、技术装备、办案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不管是公安机关、警察也好,还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也罢,办理刑事案件都是基于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为办案依据的,虽然我们的出发点不一样,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打击犯罪、保护人权,构建社会的稳定、和谐。
李科长说,在市司法局推荐的几家律师事务所里面元绪所是我们考察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也希望通过执法监督点多和律师们沟通,大家互相学习,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我国的法治越来越健全尽我们自己的一份力。
龙飞律师说:律师怎么样与办案人员交流、沟通很重要,有了交流和沟通,就能互相理解、相互配合和支持。全体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谢主任最后表示,如果我们所成为了成都市公安局的执法监督点,我们一定会与公安机关多交流、多沟通,把律师的意见及时的反馈给公安机关,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有需要元绪所支持和帮助的,我们全所律师会义无反顾的尽绵薄之力。
整个座谈会在轻松和谐的气氛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