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海玲主任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3-15
来源:www.yx-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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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3日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胡海玲律师到成都天大不孕不育医院调解一起医患纠纷。朱某于2011年9月到医院做静脉曲张手术,手术前医院对其肾部做了B超检查。手术很成功,术后朱某也到医院做了后续的检查,都显示此次手术很成功。2012年2月初朱某因为肾结石发作被送至其他医院,并在其他医院做了碎石手术。2012年3月朱某找到天大医院,认为天大医院在做静脉曲张手术前所做的B超检查,没有检查出其有肾结石,医院存在过错,要求医院补偿其10万元。
胡律师认为静脉曲张手术前的B超检查是为了检查是否有肾积水,并不是检查有无肾结石,况且肾结石不会影响到本次手术。其次B超的准确性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任何一家医院可以保证其B超的准确性,一次B超检查没有查出结石是正常的情况,更何况此次检查的目的并不是肾结石。再次朱某也提到其在天大医院做手术前就已经知道自己有肾结石,且未做过碎石手术。胡律师从上述几个方面耐心的与朱某进行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