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绪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1-19 来源:元绪律师事务所(北京·四川) 525

2014年10月24日,元绪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元绪所全体授薪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汪梦阳主持,主任谢佳佐就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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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深刻阐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法治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顶层设计,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期盼。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

  大家在学习讨论中踊跃发言,纷纷表示:18届4中全会胜利对我们律师事业而言意义重大。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在新中国发展史上是第一次,依法治国与每一个律师肩负的责任息息相关。作为律师,要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透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将全会精神落实到律师工作实践当中去。大家一致表示,要做宪法和法律的遵守者,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捍卫者,做法律至上的崇尚者,做经济建设的服务者,做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推动者,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者。在新形势下,要敢于担当,大胆创新,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律师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作用、大力推进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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