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绪所获聘担任彭州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04
来源:元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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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彭州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由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到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购买法律服务招投标活动中。经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元绪所以第一名的成绩成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获聘成为彭州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2016年 2 月 19 日,彭州市人民政府与中标的4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
一直以来,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过程中主动参与到政府各项涉法事务中,积极献言献策。元绪所目前担任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京办、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乐山市夹江县县委县政府等各级党委、政府及机关的法律顾问。今后,元绪所也将继续为各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