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 民主选举——元绪在现场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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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学校努力奋斗的目标。近日高新区锦晖小学六年级某班级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与监督下民主选举区三好学生、区优秀学生干部一事,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精神已受到学生、老师、学校的重视,依法治校方略已在学校以实际行动践行。

此次评选涉及学生直接利益,家长社会较为关注,学校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合法的方式予以处理,坚持了“两个原则”:一是民主选举原则。此次评选由所有具有投票权的学生直接选举,家长、律师监督见证,通过程序的公开公平,保障结果的公信力。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学校在再次选举前征询并听取了顾问律师的法律意见,取消了程序存在瑕疵的选举结果,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了再次选举,有效保证了各方利益,规避了法律风险,防止纠纷发生。同时,此次民主评选活动,学校主动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元绪二部部长甘恬律师与曾广红律师参与了评选活动全过程,对评选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法律监督。

目前,元绪律师积极投身依法治校工作,已担任了5所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用自己精深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业务处理能力,帮助学校妥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和纠纷,为强化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保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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