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绪律所联合人北街办开展“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元绪 发布日期:2017-12-05 625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12月4日,元绪律师事务所联合金牛区人北居民北路街道办事处在金仙桥社区锦西广场共同举办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广大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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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元绪律师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也在高新区花样年·香年广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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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元绪律师们不仅向广大干部群众派发《宪法》等法律读物,更热情地为广大群众解读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尊法学法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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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吴薇称,这也是元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面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系列活动之一。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数百册、宣传单页百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数十人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宪法》的了解,更调动了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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