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
龚蔼妤律师系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法律硕士。2010年加入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历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合伙人。2021年3月起任四川元绪(龙泉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曾在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及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实践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与司法资源,办理案件轻车熟路、得心应手。同时龚律师理论功底扎实、新兴知识储备丰富、思维灵活、见解独到,为人勤勉,做事踏实。执业以来代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为数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非诉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公司有关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等非诉讼、诉讼法律事务。龚蔼妤律师先后服务过的政府机构、企业有: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金牛区法制和政务办公室,都江堰市国土局,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金牛区人民北路街道办新村河边社区,成都市成华区青龙街道办,成都市成华区白莲池街道办,成都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融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都东成安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四川蜀业佳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神州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环亚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四川蜀业土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东财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川英文化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洪雅川西医院。
龚蔼妤律师在办理案件和处理客户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求实创新精神,真正做到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努力实现客户的最高价值为工作中心。